2021年下半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退费申请公告
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,请于1月11日至1月13日,登录2021年下半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退费申请系统,提交退费申请及证明材料。经审核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,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。超过受理时限,视同自愿放弃。
1月8日前已在我院网站完成的宁波考区疫情防控考生信息排摸登记中,登记所处地为北仑区或为因疫情“滞留”当地,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经核实未参加本次面试的,视为已提交退费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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